公設點數何時發放?
每月16日統計當月管理費是否有完成繳費,有完成繳費的住戶則由電腦系統自動配發點數,若未完成繳費則自補繳完成日起發給點數。
發放點數計算原則是如何?
依照住戶住家坪數,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後+1點,例如住家為32.23坪,發放點數為33+1=34點。
公設點數有效期間:
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過期自動歸零不累計。
點數可以折回現金嗎?
社區的公共設施點數不可折換現金,僅可以用來做為使用健身房、茶藝館、桌球室…等公共設施的扣點。
點數是有價的商品嗎?
點數不能算是一個有價格的商品,但是如果依照現行規約規定:自費使用公共設施時,是以使用的點數按每點=20元計費,如果用這個觀點來看,您有30點就等同於有600元的價值。
所以,這也是在規約中為何要規定當點數要移轉時,要求雙方區分所有權人必須在點數移轉同意書上親自簽名同意的主要原因。
點數可以移轉給其他住戶使用嗎?
可以的,只是如前所述,雖然點數不是有價商品,但為慎重起見仍採有價商品來看待,所以需要雙方區分所有權人在點數移轉同意書上親自簽名同意後,管理中心才會接受辦理移轉的處理。
移轉的點數是當期(月)有效,同樣是過期歸零。
點數如果沒有用完可以保留嗎?
不可以,未用完的點數在每月16日凌晨自動歸零,包含以移轉方式取得的點數也一併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