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您為社區提出寶貴的意見。
管理中心已完成115年至118年汽、機車停車貼紙之規劃,本次汽車貼紙採用靜電式材質,機車貼紙維持貼紙樣式、與以往不同,並已與廠商確認最終版本並已交付製作中,完成後即會辦理新停車證的換證作業。
新的停車證樣式如下:
汽車停車證
機車停車證
依據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緊急出口車道、防火鐵捲門下方、防火門前後、消防箱、滅火器前、各棟地下室出入口及劃設紅線之位置應保持暢通不得堆置雜物且嚴禁停車,俾利急情況時供消防車、救護車等緊急救難車輛通行。遇有事故發生因違停造成社區或其他住戶財產損失,其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違規車輛將徑行拍照後予以移置,若因移置過程中造成車損不得要求賠償。
委員會將要求社區保全人員加強巡邏檢視,對違規停車的車輛進行貼單勸導,如果違規情況已達影響出入安全時,則依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進行移置處理。
同時將會辦理公告,將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再次明示告知住戶,並告知住戶以下地點嚴禁停車:緊急出口車道、防火鐵捲門下方、防火門前後、消防箱、滅火器前、各棟地下室出入口及劃設紅線之位置,違反規定依規約處置,請住戶共同配合維持地下停車場停車秩序。